东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成立于1988年3月,是东莞市公安局主管的全市道路交通管理工作职能部门,机构规格为副处级,全市现有交通民警1636人,其中机关民警150人,基层民警1486人,占总警力90.8%,全市目前还有1933名交通协管员,706名普通聘员。
一、交警支队主要职责:
(一)贯彻执行有关道路交通管理的法律、法规、规章和政策,分析、研究本市道路交通安全形势,组织落实道路交通事故预防措施;
(二)负责维护全市道路交通和治安秩序,承担各类重大活动的交通安全保障、警卫工作;
(三)依法查处全市道路交通违法行为和处理交通事故;
(四)负责全市机动车安全检验和驾驶员管理及新增机动车牌证发放、驾驶员考核发证工作;
(五)参与城市建设、道路交通和安全设施的规划,会同有关部门对道路交通开展综合治理;
(六)组织和指导全市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开展交通安全宣传教育活动;
(七)组织和指导全市公安交通部门的科技和装备建设工作;
(八)负责全市公安交通部门队伍建设工作,协助纪检监察部门查处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及其民警的违法违纪案件;
(九)承办上级交办的其他事项。